一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讓公共衛生從幕后走到臺前。在世界逐漸從疫情中恢復的今天,需要清醒地認識到當代公共衛生仍存在許多挑戰。傳染病和慢性病的雙重疾病負擔依舊嚴峻;精神心理健康、傷害防護是重大健康問題,但缺乏足夠的重視;環境健康問題、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是疾病負擔的重要來源,亟需進一步管理和干預;以上健康問題對不同生命階段人群的影響不同,構成了生命全過程人口健康問題。當前現狀距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或我國“健康中國2030”制定的目標仍存在較大距離。各國政府及相關部門應攜起手來,落實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宗旨,共同應對當代公共衛生的重大挑戰。要實現SDGs(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縮寫SDGs)和“健康中國2030”提出的重大目標,應認清當代公共衛生存在的挑戰,為推動重大健康目標的實現、促進公眾健康提供著力點。
空氣污染是人類最大的威脅
空氣污染也是人類健康的重大威脅。空氣污染物的來源眾多,也因污染的類型而異,但大多數和人類活動以及燃料燃燒密切相關。為了限制全球污染物濃度,2005年,WHO發布了第一版全球空氣質量指南(Air Quality Guidelines,AQG),規定PM2.5、PM10、NO2年平均濃度應不超過10、20、40 μg/m3。隨著近年來對大氣污染健康效應的理解越發深入,許多研究表明污染物在上述閾值下仍存在健康危害。2021年,WHO發布了第五版AQG,首次把上述標準下調至5、15、25 μg/m3,同時設置了一系列臨時標準。以PM2.5年均標準為例,1~4級的臨時標準分別為10、15、25、35 μg/m3。然而,當前全球只有不到10%的人群年平均暴露低于第五版AQG規定的PM2.5、PM10標準,不到23%低于NO2標準。我國曾飽受空氣污染的威脅。2013年,國務院發布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在2017年之前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10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各省級行政區也相繼出臺了省級防治計劃。2018年國務院發布了《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2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對污染物濃度和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制定了更嚴格的目標。這些政策為我國的空氣質量保護工作制定了藍圖。近10年來,我國污染物濃度大幅下降。但需要認識到,當前我國仍是空氣污染較為嚴重的國家之一,超過99%的人群PM2.5暴露在WHO AQG規定的5 μg/m3以上。我國《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規定PM2.5年均濃度不應超過35 μg/m3,僅為WHO AQG的第四級臨時標準。隨著我國環保工作的逐步推進,應制定更嚴格的空氣質量標準,或通過設置省級標準的形式進一步控制污染物濃度。空氣污染的健康效應是多方面的。2019年空氣污染導致的死亡約667萬例,是導致當年死亡的第4位危險因素。空氣污染的健康效應可分為短期效應和長期效應。短期效應是指短時間內暴露于較高濃度的污染物,可能加重原有的心血管病、呼吸系統疾病,誘發哮喘等。長期效應包括導致心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統疾病、呼吸道感染、癌癥等疾病的風險升高。隨著近年來暴露評估手段的進步,更高分辨率、覆蓋時間更廣的污染物數據得以和大規模人群健康研究鏈接,空氣污染的健康效應得以更加精準地估計。例如,通過將高分辨率的PM2.5歷史數據與我國大型人群隊列相鏈接,研究者進一步確認了PM2.5與我國心血管病、糖尿病、癌癥等疾病的關聯。此前未曾揭露的健康效應也慢慢浮出水面,如和食管癌、骨質疏松/骨折等疾病風險升高關聯。另外,污染物之間以及污染物和人類行為之間的交互作用使得污染物的實際健康效應可能被低估。
氣象條件的改變以及極端天氣事件的發生都會影響大氣中空氣污染物與氣源性過敏原的濃度及分布。空氣污染與溫室氣體同根同源,化石燃料的燃燒不僅會產生大量空氣污染物,其中的溫室氣體也會加劇全球氣候變暖,而氣候變化不僅能影響大氣中空氣污染物濃度,還能促進光化學反應產生二次污染物。另一方面,全球變暖會使植物花粉季節延長,并提高空氣中的花粉濃度,增強花粉的致敏性,進而加重過敏性疾病的負擔。氣候變化將與空氣污染、氣源性過敏原產生聯合作用,影響氣候敏感疾病的發生與流行,對人群健康造成復雜的風險。